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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主體構想
- 縣政府角色
•主張公益本質
•確保業務執行方針
- 縣府組推動委員會扮演監督及指導的角色, 不宜擴張影響營運主體人事、
營運架構。否則營運主體的中、長期 的經營策略會受到影響。
- 籌組新的財團法人(含官股)有些來不及(不然要等),然後接管經營。
- 涵蓋營利事業的NPO目前少有, 允許 以NPO為主體搭配PO競標
- 限制組織型態已無太大意義, 而是在 於要標書及契約中載明條件、權力、義務,
並確立縣府業務的監督權。

創意構想與定位
(一)建立地方經營體系的平台
(二)推動地方產業活動及商品開發

(三)架構地方產業資訊整合性業務

(四)創造地方生活文化學習機會

(五)培育地方經營人才及組織

五大功能-5S

依據行政院及經濟部對「地方產業交流中心」所賦予的精神與理念,所謂的地方產業交流中心,是指:「以經營地方的觀點為出發的理念基礎,依縣市區域為單位,建立地方經營體系的平台」。地方產業交流中心具有以下的三大主體性格。

產業交流中心之經營定位
- 整合地方產業資源及資訊,建立產業智庫。
- 透過產品設計開發、品牌與建立產銷通路、培育地方人才。
- 並創造具豐富文化的新生活價值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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